泉水镇内各个大大小小的村落,不管曾经如何,当下都以三泉村为首,宋家这边的族长一发话,那头杨家村的村长就不吭声了,只有杨春还在叫嚣。
“和离?做你的春秋白日梦!”
“婚书还在我们杨家,只要我不死,你生是杨家的人,死是杨家的鬼!”
他鼻子被蚩羽打得剧痛,这会儿被袖子捂着还在渗血,说出的话并不真切,却透着一股如骨附蛆的阴狠感,仿佛一辈子也摆脱不了。
但蚩羽佯装要挥拳揍他,他又害怕地躲在别人身后,将欺软怕硬演绎得淋漓尽致。
“不想交婚书是吧?”孟晚叫人,“松山,套车,咱们带着雀哥儿去县城报官去,就说有人行凶未遂,谷阳县新来的知县正好和我们家还有点交情,我去问问能把姓杨的判上几年。”
没人怀疑孟晚说的真假,十里八乡都知道宋亭舟的官坐得顶大,天天都能见到皇帝老爷。具体多大说不上来,反正比知县大多了。
杨家村的村长从装死状态恢复过来,劝了一句,“杨春,你和雀哥儿既然过不下去了,好好说和离就是了,非要闹到官府去,别怪叔没提醒你,到时候我们可不陪你去县城打官司。”
主要雀哥儿现在有人护着,明摆着去了衙门也不可能赢。
杨春爹娘听出村长话中的意思,忙拉着儿子,“二郎,和离就和离了,咱家不差钱,你长得又比旁人俊,还能找不着个媳妇儿?这雀哥儿长得又不出彩,配不上你。”
杨春就是不甘心,他死盯着雀哥儿不放,恨不得生生从他身上啃下一块肉来。他休了雀哥儿也就罢了,两相和离他往后的面子往哪儿搁?
宋氏一族的族长叫了个青壮,“去族学找何夫子帮着写一封和离书来。”
“杨春!”杨家村村长示意他回家取婚书回来。
杨春不动换,他大哥按着他回家去找婚书,雀哥儿公婆怕儿子犯浑再给扯了,也忙着要跟上去。
“等等。”
孟晚叫住他们,“雀哥儿在我家养伤,药钱和诊费共耗了三百一十文,这伤是你儿子打的,合该你们杨家出。”
幸好杨春先被他大哥走在前面,这会儿他爹娘表情憋屈,杨家村这点人在三泉村完全没有宋家人有气场,再加上畏惧官威,自觉委屈地道:“出,我们这就回家取钱去。”
事情闹到现在,许多杨家村的人已经后悔来了,除了杨春家的亲戚,剩下的人和村长说了一声就回村去了。
宋家人想留就留,想走就回家去,大热的天大家各自找个树荫待着,雀哥儿还没养好伤,被常金花拉去屋子里歇着,他爹娘犹犹豫豫地跟了进去,没一会儿又灰头土脸的出来了,脸色都不好看。
雀哥儿爹临走前对着窗户骂了一句,“从小就是个犟种,你非要和离,也不许住到家里去。”
雀哥儿在屋里喊了句,“你们非要逼死我,我就算饿得啃树皮、乞讨,也不会上你家的门!”
院里的人面面相觑,“这雀哥儿是真拧,自己亲爹娘还能断亲咋的?”
“大哥大嫂,来吃瓜,大热的天,我家夫郎叫我们送出来给大家解解渴”枝繁枝茂端着两盘子切好的西瓜出来,放到院里的石桌上给宋家族人们吃。
“这……晚哥儿也太客气了,我们也没干啥。”虽然也有人家种瓜,但也是少数,这年头只要是吃的就是好的,自家还抠抠搜搜,没谁有那么大方给别人家吃。
枝茂放下盘子,“我们家夫郎说了,今天雀哥儿的事多亏了大家帮忙,雀哥儿是要一辈子记得大家恩情的,族人就该守望相助,今天是雀哥儿出事大家来帮忙,往后别家有个什么大事小事,同样指望着族长和大家做主。”
刚才说雀哥儿闲话的人心中一凛,纷纷住了嘴,虽然嘴上不说,但都想到若是自己家孩子往后出了这种事,别人难免也会说上几句风凉话,难听的话就一点也说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村头何夫子先到了,他拿了笔墨纸砚过来,要当场给雀哥儿杨春写和离书,写完还先拿给孟晚过目了一眼,“孟夫郎,你看可行否?”
孟晚接过去细细看了一遍,客气道:“夫子写得很详细,将他二人和离的前因后果都写得明明白白,真是多谢了。”
何夫子对他很是恭敬,“应该的,若有用得到的地方,孟夫郎只管吩咐。”
婚书写好,雀哥儿是不识字的,但孟晚以防万一,还是让他捏着笔,照样画葫芦地将自己名字生写了上去,又按了手印。
过了一会儿,杨家人驾了牛车赶过来,想必也是怕吃官司,想将事情赶紧了结,这才着急过来。
杨春目不识丁,杨家村的村长扶着他的手在和离书上写了名字、按了印泥,把婚书交给宋氏族长保管,只等秋后再递交给衙门的人。
事情了结,杨家村的人一哄而散,杨春爹娘临走前不甘不愿地将铜板递给雀哥儿,还说了句连嘲带讽的话,“雀哥儿,和我们二郎和离,往后你可找不到我们家这样的夫家了,若是将来过活不下去,回头再倒贴,也就做个小了!”
孟晚倚在门口嗤笑,“你们什么样的夫家?专门杀媳妇的人家?那可真是长见识了,我看哪家那么坑孩子,知道你家有个杀人犯儿子还敢嫁过去。”
杨春娘被噎的说不出话来,见其他人也面带鄙夷地打量他们一家,到底不敢留下和孟晚争辩,灰溜溜地走了。
宋亭舟家本就在村口处,零零散散的杨家村人还没出三泉村,便见一辆马车从村外驶入,马在乡下是稀罕牲口,乡下人就算发达了也爱买牛,也就是外面的老爷们才养得起骏马。
“三泉村怎么又进马车了?”
“人家村里出大官了,可不有的是乡绅地主的上杆子巴结吗?要不宋家人那么硬气,咱们村长在人家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羡慕不来,人家村子里都出两个秀才了。”
“我有个表弟在他们村干活,说是宋家要扩建族学,你说咱们把孩子也送过来咋样?”
“人家挑着呢,听说别的镇子都有老爷过来想送孩子过来读书,这辆车上没准就,能要咱们家的笨儿子?拉倒吧,钱攒着给他娶媳妇得了,咱们就没有那个秀才爹娘的命。”
“你们瞅瞅杨春那个劲儿,这小子保不齐还要去找雀哥儿。”
“去也没用,婚书都交出去了,这雀哥儿气性也大,哪个婆娘没挨过打,就他这么能折腾。”
“你说那话,雀哥儿都被打啥样了?要不是有人做主,真要被杨春给扒层皮了。”
“说来说去还是宋家人护短,能容得下一个和离的小哥儿……”
车内的人与他们擦肩而过,马车缓慢行驶,村民们讨论宋家的话钻到车内,不过更多的还是今天雀哥儿和杨春和离风波。
这个时代,不论是繁华的扬州、天子脚下的盛京、还是寻常乡下,和离这个字眼都太过陌生,让人听了都觉得稀奇。
“雀哥儿?和离?”车内的人轻哑的声线带着一丝异样的情绪,他从车帘的缝隙中窥视落在队伍最后面的那家人。
那个捂着口鼻的受伤男子,再结合村民们说的话,和指着他们窃窃私语的神情,此人应当就是杨春了?
“偃,真的要回京?”车厢里并不止他一人,还有一位配着长剑的剑客落坐在他对面。
偃将目光从杨春身上收回来,眸子里还有未消散的恶意与厌恶,他和剑客中间放着两个麻袋,占地不小,透出斑斑血迹。
“回,等我办完了事,即刻便赴盛京营救殿下。”
他骨感纤细的手指透过车窗上的纱帘,指了指狼狈的杨春,“我看那个人便恶心得难受,杀了他。”
剑客视线随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低低地“嗯”了一声。
他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的喜怒无常,
马车没有驶入村里,而是在村口田地与高山挨着的那处坟地前停下了。
三泉村大部分人家都姓宋,宋家的人死后都葬在另一座山头,这边的坟地葬得都是姓田的,两山之间的荒地则埋着村里的异姓人。
偃下了车,从车厢里拽出一把铁铲,一步一步地顺着小径往山上走去,剑客抱着剑紧随其后。
“这个村子是你的家乡?”剑客问。
“家乡?”
偃华贵低调的衣襟被山上的枝叶勾坏了几道,斑驳的树影打在他身上,本来夏日炎炎入眼都是鲜活的绿,可他站在草木茂盛的山间,带着些许低粗喘面向前方高高矮矮的坟堆时,生生浸出森森凉意。
周遭静得发冷,连蝉鸣声都透着即将死在夏日的绝望,说不出的阴森,化不开的冷寒。
“不,这里是埋葬我的坟冢。”
这些坟包前并没有立墓碑,偃却精准地找到了其中紧挨着的四座坟包。车夫在山下开车,他身边只有一名剑客作陪。
土壤和铲子亲密接触的声音很清脆,偃的体力一般,还没喘匀的呼吸很快又开始加重,剑客走过来,无声地将铁铲拿过来,接下来的进展便快了很多。
偃倚在树下看剑客挖开第一个坟包,眼皮渐渐阖下,马不停蹄地从临安到北方,又回到最初的地方,他身心疲惫。
半梦半醒间耳边仿佛响起丝竹管乐之声,他手脚不自觉地舞动着,身上黑红相间的衣裳飘飘然,周围是美轮美奂玉楼金殿。
男人从身后亲昵地揽住他,在他耳边低语:“偃,你不会背叛我的,对吧?”
那一刻,偃宛若被一条毒蛇缠住,毒素麻痹了他的神经,令他无法动弹,只能愉悦又窒息地回答:“不会,我永远不会背叛您。”
“偃?”
偃猛地睁开双眼,浑身冷汗淋漓,那种近乎濒死的窒息感还扼着他的喉咙,五脏六腑中仿佛被灌进了冷到彻骨的冰水,他每一声喘息都带着幻想中的疼痛。
“嗯?”
剑客站在四个大坑前面,把手里的铲子扔到一旁,“挖好了。”
四具浅褐色的人骨被从已经腐朽的棺木中取出,偃活动了一下麻木的四肢,缓缓走过去蹲在地上,将一块块地人骨捡起放进麻袋。
暮色即将来临时两人才下了山,赶车的车夫只问了句目的地,便又沉默不语,明明是三个人,却像在演一出默剧。
下一个目的地是山下偏僻处的一个小土包,真的很小,甚至会让人误以为不是坟堆,但它偏偏被竖了一块木板,很厚实的木板,上方还有两个孔洞,表明了它在做一块木碑前,可能是一条凳子。
上面没有字迹,偃跪在墓碑前,从袖兜中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在指尖轻轻一划,鲜血便从伤口中溢出。
他仿佛感觉不到疼痛,抱着那块木碑用自己的血液在上头写了四个字——曲荇之墓。
偃的眼中没有痛苦,也没有快意和痛快,相反,他这会儿卸下了全身防备,脆弱到仿佛没有杀过无数人命,只是个不敢面对墓主的寻常哥儿。
他以血描碑后,低头沉默了一会儿,姿态有些抗拒,不知跪了多久,才终于声音沙哑地开口说道:“小六,我回来看你了。这么多年没回来,你会不会怪我?”
偃想再说些什么,又不知该如何去说,他缓缓抬头直视面前的坟包,眼神中似乎藏着难以捉摸的暗涌,让人猜不透其中情绪。
月光洒在他黑色的衣袍上,透不出哪怕一点的光亮,他周身似裹着一层隐秘的薄雾,气场清冷又神秘,让人不自觉地想窥探他身上发生的故事。
剑客的目光落在他毫无棱角的清秀脸庞上,五官平凡,却带着一股致命的吸引力,引人飞蛾扑火,无法自拔地沉沦。
“火折子给我。” 又轻又哑的声音响起,如情人在耳边轻声呢喃。
片刻后,曲荇墓前火光冲天,炙热的火焰燃尽,只于坟前四堆白灰和两堆焦炭。山林间风多,很快就将那几堆黑黑白白的东西吹得乱七八糟。
“哎哟,谁这么缺德竟然掘坟?”
“干这活计的多了,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一老一少的声音在半山腰响起,都入夜了,他们竟然在此刻上山,怎么看怎么诡异。
偃抬起头往山上望去,并没有瞧见火把或者油灯的光亮,也可能是草木太深,给遮挡上了。
“去将人杀了。”
“嗯。”剑客淡淡应下,抬步往山上飞驰。
山上并没有如偃所想传来惨叫声,反而是几根被剑气削断的树枝被甩了下来,还有孩童大呼小叫的惊叹。
“葛爷爷你行不行啊?”
“什么行不行,就这么个毛头小子?”
“爷爷我来帮你!”
偃后退一步,脚步匆匆地想往马车处赶,下一瞬,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山上小径跑下来,脚程飞快,很快就跳到了他的面前。
“阿砚,这里真的有个人。”
肤色雪白,长相精致的小男孩紧跟着从山上下来,“我就说吧,阿爹说这叫团伙作案。”
接着便是一个老者和剑客打得有来有回,他们一边打,一边下山。
老者年纪到底大了,很快体力不支,逐渐落入下风。
偃盯着面前漂亮得不像话的男童,“你叫阿砚?”
他边说话边往前走,阿砚摆出个武架势来,没变声的童音有些尖锐,“站住别动,要不我不客气了!”
话是这么说,他左手却悄悄去拽自己腰侧的药包。
偃停下脚步,“好,我不动,你走吧。”
阿砚自觉面前的人神秘莫测,心中警惕万分,拽着通儿的手往葛老头那里跑去。
偃把手中的匕首攥紧又松开,最后对剑客低喊一声,“走吧,回京。”
他若是死,也该死在那个男人身边,无关情爱,只是病态般执念。
褪去廉王给他的一切,他也不过是个普通哥儿,廉王给了他一切,廉王若是死,他也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了。
这一趟,便当作告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