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结束,冷风一吹,邢用也冷静下来了。面对持枪的歹徒,如果他还在部队,根本就不是事儿,他只要向自己的领导汇报一声,这个事儿就完事儿了。当然,如果他是警察,这个事儿也好办,作为警察遇到持枪抢劫的歹徒,动手支付,甚至直接干掉,一份报告也就解决了。
可是,他现在离开部队了,还没去公安局报到。所以,现在的他,只是个见义勇为的过路人而已。而且,死了十一个,想要定性为“见义勇为”,几乎是不可能的啊。
“你,你是小用吗?”就在邢用有些茫然的时候,一道颤颤巍巍的声音从他的身后传来,吓得邢用一激灵。
虽然声音不大,但还是传进了邢用的耳朵里。
豁然回头,发问的正是哪个蹲在地上,抱着孩子的女人。女人蹲在那儿,大部分的脸被乱发挡住了,只有一双惊恐的眼睛,此时正透过遮在他眼前的头发,看着邢用。
这个女人形态,声音,都给邢用一种熟悉的感觉,可一时间却想不起来是谁?自己离家六年不归,在这个离家不是很远的地方,虽然遇到熟人是正常,可自己认不出来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小用?是你吗?”说着,女人把挡在脸上的头发,用手胡乱的整理了一下,露出了那张和邢用有些相像的脸。
“姐?”这一下,邢用认出来了,眼前这个女人,居然就是他的亲姐姐,邢月!
到了这个时候,邢用才想起来,比自己大了五岁的姐姐,是四年前结的婚。姐姐结婚的事情,家里写信告诉他了。只不过,那个时候,他正在执行任务,等收到信,得知姐姐的婚讯时,姐姐已经结婚两个多月了。
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只知道姐姐结婚了,嫁给了市里的一个商人,据说家庭条件不错,其他的一无所知。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他的印象当中,姐姐还是那个单身的姐姐,根本没想到,他救下来的抱孩子的女人居然是自己的亲姐姐。
很显然,那个被砍的倒霉男人,自然就是刑月的老公,邢用的姐夫喽。问了姐姐才知道,他们一家三口就是因为听父母说,弟弟退伍回来了,才从市里开车赶回来的。
这兜兜转转一圈儿,邢用傻了。自己救了姐姐和姐夫,回头才知道,姐姐和姐夫居然是为了回家看自己才遭遇的抢劫,一切的起因,貌似还是因为自己。
事已至此,闯下了大祸的邢用也顾不上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了。把受伤的姐夫扶上了车,带上姐姐一家,开车迅速的下山,奔着县城而去。因为,时间拖的太久,姐夫很有可能会因为失血过多,让姐姐成为寡妇的。
眼看快到县城了,邢用不得不踩下了刹车。因为他的去路,已经被几辆警车拦住了。别看刑月夫妇被打劫的时候,一车人只有自己站出来。可当他干掉了劫匪之后,小客车司机却掏出电话报了警。
稍稍迟愣了一下,邢用选择了下车。
“车上有伤者,快点送医院!”邢用一下车,将捡来的“大黑星”手枪,往车顶棚上一放,直接举起了双手。
很快,刚刚退伍,本来可以去公安局报到的邢用,以戴上手铐的方式,直接进了公安局的大门,进了刑警队的审讯室,最后进了看守所,等着公诉,宣判。
在面对审问的时候,邢用没有任何的推脱和谎言,一五一十的将现场情况说了不止一遍。按理说,他的行为算是见义勇为。但是,是一死三伤的结果,什么样的辩驳都没有意义了。
当得知坐在审讯室里被审问的邢用,差点成了自己的同事时,负责审讯他的审讯科科长也不由得扼腕叹息。而且, 被邢用干掉的十一个劫匪当中那个带头的家伙是市里司法局某位实权领导的亲外甥。
人家作为司法界中的大佬,对于打官司这种事儿,自然是手到擒来。如果邢用救的人是陌生人,或许还有点生机。可偏偏他救的人是他的亲姐夫一家。这样一来,不管是被死者的家属,还是那三个伤者,都一口咬定,他们和刑月夫妇的车发生了剐蹭,才发生的矛盾。
这样一来,别说什么见义勇为了,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邢用就是妥妥的杀人狂徒。
对于这样的定义,很多人都为他鸣不平,却又无可奈何。邢用的事情在司法机关内部,偷偷的流传了开来。
终于,在邢用被羁押了四个多月之后,法院要开庭审理了。其实,大家都知道,所谓的审理,就是直接宣布邢用的死刑。
连邢用自己都没有想到,就在从看守所去往法院的路上,一名身为“临时工”的押解人员,硬生生的将车开进了江里。
没错,就是江里,而且是入水之前还特意打开了车窗。进了水里,这家伙二话不说,直接抢了同伴的钥匙,放了邢用。邢用来不及道谢,潜泳了几十米之后,从对岸逃跑了。
这一逃,邢用就逃到了缅国,而且已经来缅国有十一年之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