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在街亭战败的马谡等人了,其部属张休、李盛全部处死,黄袭夺取兵权。马谡战败后,逃亡回益州。被杨洪评价为比较正直的向朗,以前就非常推崇马良、马谡兄弟,把他们当作圣人,所以向朗和马谡关系非常好,这次马谡逃亡向朗知情不报。后来,马谡被抓进监狱,诸葛亮得知向朗的私心后非常生气,罢免其官职让向朗回成都。
至于本来就需要对战败负责,又逃亡的马谡那是必须要杀了。马谡临终前写信给诸葛亮说:“你对待我就像对待自己的儿子,我也把您视为自己的父兄一样,希望您能深深体察舜杀了鲧而启用禹的大义,使我们一生的友谊不会因为我的死去而消失。我马谡虽死,但在黄泉路上也不会留下任何的遗恨。”
在处死马谡之后,诸葛亮亲自祭奠马谡,伤心到痛哭流涕,对待马谡的孩子如同自己亲生的一样。蒋琬感到十分可惜,他对诸葛亮说:“当年晋国与楚国相争,楚国迫使成得臣自尽,晋文公喜形于色。现在天下还没有平定,您却杀了才智之士,这不是太可惜了?”
诸葛亮流着眼泪伤心的说:“孙武当年之所以能制胜天下,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他执法严明。春秋时晋国的杨干身为国君弟弟却扰乱军队的行列,魏绛则杀了他的仆人以此执法,这也是一样的道理。现在天下分裂,征战才刚刚开始,如果再不讲法纪,那么要靠什么讨伐贼寇呢?”
战败的责任不仅靠杀这几个人,诸葛亮为首的蜀汉实际军事领袖也站出来恳求自贬三等,在恳求之下刘禅批准了诸葛亮的请求贬为右将军依然负责丞相事务,另一位资历很高的老同志赵云也贬官为镇军将军,这一系列的操作当然是为了执法严明。除了罚外,该赏的也要赏,在街亭之战中力劝马谡不被采纳,依然带回队伍的王平受到提拔重用,被拜为参军,负责统领南中劲旅无当飞军,进位讨寇将军,封亭侯。
对于第一次北伐失败,最大的责任人还是实际指挥者,有选人用人权力的诸葛亮。作为一个适合当参谋,没有实际作战经验,又有刘备告知其言过其实的马谡,诸葛亮无论处于何种考虑,让其担任在大战中实际指挥作战的将领,这个错误是非常致命的。这里倒是有马谡擅自做主不按诸葛亮安排行事,擅自改变既定作战方案的原因,并且诸葛亮还安排了魏延、高翔等策应部队,马谡麾下军官也都是有作战经验的,但是身为实际指挥者没有统兵作战才能,对魏国援军估计不足等是诸葛亮必须承担的责任。
当时除了马谡外,没有其他可用之人了吗?魏延、吴懿这两位宿将是可以考虑的,但从战争全过程和当时的战略目的来看,在夺取三郡时,魏延在率领机动部队行动,守卫街亭的马谡率领也就五六千人,这与当时蜀汉诸葛亮指挥的十万大军相比,这也只是策应部队。至于吴懿很可能是随诸葛亮指挥主力大军。论资历、指挥才能率领五千人的策应部队守卫街亭的人选还是有的,被刘备认可结果让诸葛亮委任为庲降都督没有参加北伐的马忠;曾经跟随赵云征战汉中,一段时间却一直任地方官转任涪陵县令,梓潼郡太守,广汉郡太守,蜀郡太守的张翼,怎么就这么缺一个安生地方官?张翼也没有参加北伐;这里没有算才能还没有表现出来的王平、后来名位略低于王平的句扶,这些人都是可以任用的。
这里简介一下句扶,字孝兴,巴西郡汉昌县人,句氏是汉昌县大姓,在南征时就立下战功。
还有一位到目前还没有崭露头角的将领,张嶷,字伯岐,巴西郡南充国县人。虽然出身于贫寒之家,但是为人非常豁达豪迈。二十岁时被县里任命为功曹,这时正赶上刘备大军平定益州,益州局势混乱,有山贼侵犯张嶷所在县。作为张嶷上司也是伯乐的县长举家逃亡,张嶷保护着县长夫人拼死与山贼血战,这次张嶷报了县长恩情,最终县长夫人获救。因为此事,张嶷在当地有了一定忠勇的知名度,被召为州从事。张嶷也算迈入了政坛,还是非常年轻有为的,当时的政治生态是同郡的人非常亲密,不少当地名人都与家境贫寒的张嶷关系不错。
过了多年,正赶上诸葛亮刚进驻汉中准备率军北伐,当时向汉中大量运输军资。此时山贼张慕在广汉、绵竹一带劫掠军资,抢劫吏民,为祸一方。张嶷虽然没有被重用快速提拔,但也在熬了多年资历后成为郡都尉,身为郡都尉的张嶷必须率军讨伐胆敢劫掠军资的山贼。张嶷的英勇还是有名声的,山贼张慕得知张嶷前来,于是四散到山林中躲避,张嶷无法以战斗方式将其擒获,张嶷想了个办法就是骗山贼和亲。这里不由得要说一下,针对吕蒙偷袭荆州说吕蒙卑鄙,那么张嶷骗山贼呢?有人说张嶷的目的是平定罪行累累的山贼,那吕蒙不是站在孙吴的立场上要拿下荆州、拿下长江中游才能维护下游安全?当然,这么争执没什么意义,我写这些东西的目的是让大家能在历史中汲取智慧,有所收获。张嶷置办酒席,邀请张慕前来赴宴,张慕真的前来赴宴,趁着张慕酒醉之时,张嶷率领左右亲自将张慕及其部下五十人全部斩杀,在之后又征讨山贼,将残部也全部斩杀。做人可不能太老实轻信别人,着了别人的道,要好好想想别人的目的是什么。当然,张嶷杀山贼这是职责,山贼敢动军资必须干掉。
后来张嶷得了重病,因为家境贫寒,所以没钱医治。当时张嶷的上司是广汉太守蜀郡何袛,两个人只是上下级关系,并没有什么交情,张嶷没有办法也不能等死,就拖着病体亲自上门来求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