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随身空间重生70年代

江中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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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夜色中的黑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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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晚风带着特有的凉意,卷着田埂上干枯的茅草,在东风大队的土路上打着旋儿。

晚饭的炊烟早已散尽,只剩下家家户户窗棂里透出的微弱煤油灯光,像一颗颗昏黄的星辰,点缀在漆黑的村庄里。

江奔宇坐在岳父家那辆缺了条腿、用石头垫着的木桌旁,慢慢扒拉着碗里的玉米糊糊。糊糊里掺着少量的红薯面,口感粗糙,咽下去的时候喉咙里有些发涩。

桌上只有一碟黄乎乎的咸鱼和咸菜,是用自家腌的芥菜疙瘩切成的,咸得发苦,却已是这家里能拿出的最好配菜。

秦嫣凤坐在他对面,怀里抱着刚喂完奶的小儿子,左手还轻轻拍着大女儿的后背,哄着两个刚满月不久的双胞胎入睡。

她的碗里几乎都是细粮,大部分粗粮都是丈夫江奔宇吃,忍不住分了一些给江奔宇,眼神里满是疼惜:“奔宇,多吃点,晚上摸鱼费力气。”

江奔宇抬头看了看妻子,她的脸色还有一些苍白,产后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又是火车、汽车的,又要日夜照顾两个孩子,眼角已经有了淡淡的细纹。他心里一阵发酸,点了点头,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岳父秦老汉蹲在门口,吧嗒着一支自卷的旱烟,烟锅里的火星在黑暗中明灭,沉默着没说话。

小舅子秦宏良则狼吞虎咽地扒着饭,脸上满是兴奋,嘴里还嘟囔着:“姐夫,等会儿咱们去村东头的小河沟摸鱼,上次我看见那儿有不少鲫鱼,还没摸完,今晚争取多摸几条,给我姐和两个外甥补补身子。”

秦宏良才十七岁,正是半大的孩子,心思单纯,满脑子都是摸鱼捉虾的乐趣,根本没察觉到姐夫心里藏着别的心思。

江奔宇“嗯”了一声,没多说话,只是快速吃完饭,把碗往桌上一放,拿起靠在墙角的柴刀别在腰间——这刀平日里是用来砍柴的,今晚却有别的用处。他又从门后拎起一个空的竹编鱼篓,对秦宏良说:“走吧,趁着眼下月亮高挂,早点去早点回。”

秦嫣凤连忙起身,从床头拿起一件厚外套递给江奔宇:“晚上风大,穿上别着凉。摸几条就行,别太贪心,注意安全。”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担忧,虽然知道丈夫水性好,摸鱼是老手,但夜里出门,总归让人放心不下。江奔宇接过外套,顺手搭在胳膊上,伸手摸了摸大女儿的小脸蛋,又轻轻捏了捏小儿子的脚丫,声音温柔:“放心吧,我很快就回来。”

走出家门,夜色已经浓了起来。天空像一块巨大的黑丝绒,缀满了密密麻麻的星星,月亮挂在东边的天空,清辉洒下来,给大地镀上了一层银霜。土路上坑坑洼洼,被月光照得明暗交错,走起来需要格外小心。秦宏良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时不时用竹竿拨开路边的野草,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革命歌曲:“我们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江奔宇跟在后面,脚步沉稳,心里却早已盘算开了。他今晚根本不是来摸鱼的——家里两个孩子要吃奶,秦嫣凤身子虚弱,岳父年纪大了,秦宏良还在长身体,仅凭公社分的那点口粮,根本不够吃,就算自己拿出来东西也得解释清楚来源。这东西是以前他在北峰山脉深处蹲了一整天,终于套到了一头野猪,分解要,还足有五十来斤重。这野猪肉在1977年可是稀罕物,公社里的猪肉凭票供应,一个月一户人家顶多能分到半斤肉票,想吃上一口新鲜猪肉比登天还难。

今天白天时他早就打听好了,红光公社有个“鬼市”,都是夜里偷偷交易,能换到粮票、现金,或者其他紧缺的东西。今晚,他就是要把这野猪肉卖到黑市上去,换点粮食和钱回来,给家里改善生活。

“姐夫,你快点啊!”秦宏良回头喊了一声,已经走到了村东头的小河沟边。沟里的水不深,月光照在水面上,泛着粼粼的波光。江奔宇加快脚步赶上去,对秦宏良说:“宏良,你在这儿摸鱼,我去前面的芦苇丛里看看,说不定那儿有大家伙。等会儿我过来找你。”

秦宏良没多想,立刻兴奋地答应:“好嘞!姐夫你要是摸到大家伙,可别忘了叫我!”说着,他已经挽起了裤脚,准备往水里跳。江奔宇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一丝愧疚——小舅子还小,他却要利用摸鱼的名义去冒险。但他别无选择,秦家里的境况容不得他犹豫。他拍了拍秦宏良的肩膀:“注意安全,别往水深的地方去。”说完,便转身朝着与小河沟相反的方向走去。

离开秦宏良的视线后,江奔宇立刻加快了脚步。他沿着田埂一路向西,脚下的泥土湿润松软,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噗嗤”声。田埂两旁的玉米杆早已收割完毕,只剩下光秃秃的秸秆,在晚风中发出“簌簌”的声响,像有人在背后悄悄跟着。江奔宇时不时回头张望,确认没有人跟踪,才松了口气。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来到一条通往红光公社的大路上。这条路是土路,比田埂宽了不少,是附近几个大队通往公社的必经之路。江奔宇左右看了看,确认四周没人,便快速从随身携带的空间里取出一辆二八自行车。这自行车是他之前偶然得到的,车身是深蓝色的,漆皮已经掉了不少,露出底下的铁皮,车把上缠着几圈旧布条,车座也磨得发亮。在1977年,自行车可是稀罕物,不亚于现在的小汽车,一般人家根本买不起,只有公社干部或者城里的工人才能拥有。江奔宇把自行车推到路边,仔细检查了一下车胎,又紧了紧松动的车闸,才翻身上车。

他双脚用力蹬着踏板,自行车在土路上颠簸前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在寂静的夜晚格外清晰。晚风迎面吹来,带着泥土的腥气和野草的清香,吹得他额前的头发微微飘动。他把外套裹得更紧了些,秋末的夜晚已经很凉了,尤其是在空旷的大路上,风一吹,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江奔宇一边骑车,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路边偶尔能看到几间散落的农户,窗户里的煤油灯已经熄灭,想必主人家都已经睡了。偶尔传来几声犬吠,从远处的村庄传来,划破夜空的寂静,却又很快消失在更深的黑暗里。他的心里像揣了一只兔子,“怦怦”直跳,既紧张又焦虑。他知道,去黑市交易是提着脑袋过日子,1977年的“投机倒把”可不是小事,一旦被公社的巡逻队抓住,不仅东西要被没收,还要被拉去批斗,游街示众,到时候不仅自己抬不起头,家里的妻儿老小也会跟着受牵连。可是一想到秦嫣凤苍白的脸,想到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想到岳父叹气的样子,他又咬紧了牙关——为了家人,再大的风险也得冒。

自行车骑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接近了红光公社。江奔宇放慢了车速,远远地就看到公社大院的轮廓,门口挂着一盏煤油灯,昏黄的灯光照在紧闭的大门上,门口隐约有两个身影在晃动,应该是公社的值班人员。他不敢大意,赶紧把自行车骑到路边的一片树林里,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停好,又把自行车放回空间里,,确保不会被人发现。

做完这一切,他才背起早已放在空间里的野猪肉。那野猪肉用粗麻布紧紧裹着,足有五十来斤重,压在肩上沉甸甸的,勒得肩膀生疼。江奔宇调整了一下麻布的位置,尽量让重量均匀分布在双肩。由于空间有时间静止的功能,野猪肉还是新鲜的,肉质紧实,暗红色的瘦肉间夹杂着雪白的脂肪,一股浓郁的肉香透过粗糙的麻布渗了出来,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这野猪肉要是炖上一锅,再加点土豆和粉条,那滋味,想想都让人嘴馋。但他知道,这些肉不能自己吃,得换更实用的粮票和粮食,才能让一家人填饱肚子。

江奔宇顺着树林边缘的小路往前走,这条路比大路窄了不少,两旁长满了齐腰深的野草,草叶上还挂着夜晚的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脚和鞋子,冰凉刺骨。他故意穿着一件打了三层补丁的蓝布褂子,这是他最破旧的一件衣服,裤脚挽到膝盖,露出被草叶划得满是红痕的小腿,看起来就像一个常年在山里劳作的普通农民。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不引人注目,在黑市上也能少些麻烦。

夜色越来越浓,像一块浸了墨的粗布,沉甸甸地压在红光公社的上空。没有路灯的土路被月光筛出斑驳的树影,树枝的影子投射在地上,歪歪扭扭的,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鬼怪。茅草在晚风里簌簌作响,仿佛有人在暗处窥视着他。江奔宇的心跳越来越快,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砸在泥土里,瞬间就消失不见了。他紧了紧背上的麻布包,手指下意识地摸到了藏在腰间的砍柴刀,刀柄是用木头做的,已经被磨得光滑圆润。他不是想伤人,只是这黑灯瞎火的地方,万一遇到抢东西的劫匪,或者碰到公社的巡逻队,也好有个防身的东西。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轻响从远处传来,像是柴门被人推开的声音。江奔宇立刻停下脚步,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迅速往路边的一棵大树后面躲去,紧紧贴着粗糙的树干,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能看到他紧绷的下颌线和紧抿的嘴唇。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生怕看到巡逻队的身影。

等了约莫五分钟,才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从一间农户家里走出来,在门口的空地上站了一会儿,又匆匆走回了屋里,随后传来“哐当”一声关门的声音。江奔宇这才松了口气,原来是农户起夜。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里暗自庆幸,刚才真是吓了一跳。他不敢再耽搁,重新迈开脚步,这次脚步放得更轻了,几乎听不到声音,像一只警惕的夜猫子,在黑暗中潜行。

他要去的黑市在公社东边的废弃砖窑旁。那地方他之前早就打听清楚了,三面环山,只有一条窄路进出,地理位置十分隐蔽。早年这里是公社的砖窑厂,后来因为窑体老化,又找不到合适的黏土,就废弃了。烧砖留下的一个个窑洞,成了天然的交易点,既能遮风挡雨,又不容易被人发现。据说最早的时候,只是附近的村民偷偷在这里交换余粮,你用玉米换我的红薯,我用土豆换你的小米,后来渐渐成了规模,越来越多的人来这里交易,有卖鸡蛋的、卖布料的、卖手工编织品的,甚至还有偷偷倒卖工业券、粮票的,都是些在国营商店和公社供销社买不到,或者不够用的东西。

越靠近废弃砖窑,空气中的气味就越复杂。泥土的腥气、柴火的焦糊味、食物的香气、汗味还有劣质烟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气息,在夜色中弥漫。远远地,就能看到窑洞门口晃动着几个黑影,说话声压得极低,像一群警惕的夜枭,偶尔有几声咳嗽声或者低语声传来,很快又被风吹散。

江奔宇放缓了脚步,从怀里摸出提前准备好的旧草帽戴上,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紧抿的嘴唇和线条硬朗的下巴。他低着头,尽量让自己融入周围的黑暗中,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黑市上的人都是心怀警惕的,每个人都怕遇到巡逻队,也怕遇到心怀不轨的人,所以彼此之间都保持着距离,眼神里带着试探和戒备。

“新来的?”刚走到窑洞门口,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从阴影里传来,吓了江奔宇一跳。他心里一紧,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黑布袄的汉子靠在窑壁上,身材高大魁梧,肩膀宽阔,手里夹着一支没有过滤嘴的香烟,火星在黑暗中明灭不定。汉子的眼睛像鹰隼一样锐利,紧紧盯着江奔宇,尤其是他背上的麻布包,眼神里带着明显的试探和警惕。

江奔宇定了定神,刻意把声音压得粗哑低沉,尽量不让人听出破绽:“嗯,卖点山里的东西。”他知道,黑市上的交易都心照不宣,问话点到为止,过多的寒暄或者解释反而会引人怀疑。大家都是来做见不得光的买卖,彼此之间没有信任可言,只有利益交换。

“交一毛费用。”汉子吐了个烟圈,声音没有丝毫波澜。江奔宇心里清楚,这是黑市的“管理费”,用来打点一些关系,或者应付突发情况,比如巡逻队突然来袭时,有人通风报信。他没有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一毛钱递了过去。那是一张皱巴巴的纸币,边缘已经有些磨损,这在1977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足够买两斤玉米面了。

汉子接过钱,用手指捻了捻,确认是真的,就没再追问,只是往旁边让了让,露出身后窑洞前的景象。江奔宇深吸一口气,背着麻布包,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窑洞前的空地不大,呈细长形,地上铺着一层干枯的干草,踩上去软软的,能起到一定的隔音作用。七八个人分散在各处,有的蹲在地上,有的靠在窑壁上,都是压低了声音交谈,偶尔有手电筒的光柱快速闪过,又立刻熄灭。

江奔宇的目光快速扫过在场的人。左边墙角蹲着一个老太太,穿着一件灰色的大襟褂子,头发花白,用一根红头绳扎在脑后。她怀里抱着一个竹篮,篮子上盖着一块洗得发白的蓝布,隐约能看到里面圆滚滚的东西,应该是鸡蛋。老太太时不时抬头张望一下,眼神里满是焦虑和不安,双手紧紧抱着篮子,仿佛那是她的命根子。江奔宇知道,在那个年代,鸡蛋是稀罕物,农户家里的母鸡下了蛋,要么是攒起来换盐换煤油,要么是给家里的病人或者孩子补身体,敢拿到黑市上卖的,肯定是遇到了急事,急需用钱或者粮票。

不远处,一个穿着补丁摞补丁的青年蹲在地上,面前摆着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灯芯绒布料。那布料是深灰色的,质地厚实,表面有明显的灯芯纹路,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青年的手指不停地摩挲着布料,眼神里带着一丝不舍和期待。江奔宇认得这种布料,是城里姑娘才穿得起的料子,结实耐穿,而且样式也好看。在公社的供销社里,这种布料不仅价格昂贵,还需要工业券才能买到,一般的农民根本消费不起。想必这青年是托人从城里带回来的,现在拿到黑市上倒卖,能赚一笔差价。

还有两个汉子凑在另一边的窑洞口,手里捏着几张粮票,正低声讨价还价。江奔宇的目光落在那些粮票上,心里一阵羡慕。粮票是1977年最硬通的“硬通货”,比现金还管用。全国粮票更是稀罕,能在全国各地使用,而地方粮票只能在本省范围内流通。那两张粮票的边角已经被磨得发毛,显然是被人反复摩挲过,看得出来主人对它们十分珍视。

“兄弟,麻布包里是啥?”江奔宇刚站定没多久,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就凑了过来。这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干部服,袖口卷着,露出肥硕的手腕,手指上戴着一枚黄铜戒指,在月光下闪着微弱的光。他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江奔宇背上的麻布包,喉咙动了动,明显是被里面透出的肉香吸引了。

江奔宇心里暗自警惕,这个男人看起来不像普通的农户,倒像是公社里有点门路的人,或者是专门在黑市上收东西的贩子。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左右看了看,确认没有人注意他们,才慢慢掀开麻布的一角,露出里面暗红的野猪肉。月光洒在肉块上,猪油泛着油光,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开来,比之前更加浓烈,引得旁边几个人都下意识地看了过来,眼神里满是渴望。

1977年的公社,猪肉是凭票供应的,而且供应量少得可怜,一个月一户人家顶多能分到半斤肉票,有时候甚至几个月都分不到。对于常年吃不上肉的农民来说,猪肉简直是奢侈品,更别说野猪肉了。野猪肉肉质紧实,味道鲜美,而且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带着一股天然的肉香,比家养的猪肉更受欢迎。

矮胖男人咽了口唾沫,伸手就想摸一下肉块,却被江奔宇一把按住了。“先说好,要粮票,或者粮食,现金也行,但得加价。”江奔宇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心跳得厉害,手心已经冒出了汗。他知道野猪肉抢手,但也怕对方压价,更怕对方是公社的暗线,故意引诱他多说多做,然后趁机抓他的把柄。

“粮票有,全国粮票还是本地粮票,你要那种?”矮胖男人左右看了看,把江奔宇拉到一个更隐蔽的角落,压低声音说,“这肉我全要了,给你二十斤全国粮票,再添五十块钱,咋样?”

江奔宇心里快速盘算起来。全国粮票比地方粮票金贵多了,二十斤全国粮票够家里吃半个月了,而且以后要是去外地,也能用得上。五十块钱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普通人在砖窑场干一天活才挣八分工,折算下来也就几毛钱,五十块钱相当于一个壮劳力干三个月的活才能挣到。这个价格其实已经不低了,但江奔宇还是想争取更多一点,家里需要用钱和粮票的地方太多了。

“太少了。”江奔宇皱了皱眉,故意装出不满的样子,“这野猪我在山里蹲了一整天才套到的,差点被野猪拱了,风险多大啊。而且这肉足有五十多斤,膘厚肉嫩,你给的价格实在太低了。”他一边说,一边慢慢把麻布包重新盖好,做出要走的样子。

“哎,兄弟,别急着走啊!”矮胖男人连忙拉住他,脸上露出一丝焦急,“你说,你要多少?咱们好商量。”

“至少三十斤全国粮票,再加八十块钱。”江奔宇停下脚步,语气坚定地说。他知道,对方既然这么想要这野猪肉,肯定会让步的。

“你这兄弟,漫天要价啊!”矮胖男人急了,声音提高了些许,又赶紧压低,“现在风声紧,我收了你的肉,还得找地方藏着,万一被巡逻队发现了,我这身家性命都得搭进去,风险也不小啊。这样,三十斤全国粮票,再加五十块钱,不能再多了!再多我就亏了!”

旁边那个卖鸡蛋的老太太听到他们的对话,忍不住插了句嘴:“后生,三十斤全国粮票真不少了,全国粮票不好弄呢,我这一篮鸡蛋才换三斤地方粮票,你这肉能换这么多粮票,已经很划算了。”

江奔宇看了看老太太,又看了看矮胖男人急切的眼神,知道这已经是合理的价格了。黑市上的交易就是这样,见好就收,不能太贪心,否则容易惹麻烦。他点了点头:“成交。但你得先把粮票和钱给我,我再给你肉。”

矮胖男人也不犹豫,从怀里掏出一个用塑料布包着的小本子,小心翼翼地翻开,里面夹着一沓全国粮票。他一张一张地数了三十张,递到江奔宇手里,又从口袋里摸出五张皱巴巴的十元纸币,也一起递了过去。“你数数,没错吧。”

江奔宇接过粮票和钱,心里一阵激动,但还是强忍着,一张一张地数着粮票。每张粮票都是两斤的面额,三十张正好六十斤?不对,等等,江奔宇愣了一下,又数了一遍,原来每张是一斤的面额,三十张正好三十斤。粮票的纸质粗糙,上面印着“全国通用粮票”的字样,还有天安门的图案,边缘有些磨损,但都很新,显然是刚流通不久。他又摸了摸纸币的质感,确认是真的,这才把粮票和钱贴身藏好,把背上的野猪肉递了过去。

矮胖男人接过肉,迫不及待地掀开麻布看了看,满意地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他快速把野猪肉背在背上,对江奔宇说了声“谢了”,就转身钻进了窑洞深处,想必是找地方藏肉去了。

江奔宇松了口气,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一半。接下来,他该买粮食了。他走到那个靠墙蹲着的老汉面前,老汉面前摆着两个麻袋,上面分别写着“玉米”和“红薯干”,旁边还放着一个老旧的木秤,秤杆上的刻度已经有些模糊了。老汉脸上布满了皱纹,眼睛却很亮,看到江奔宇过来,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大爷,玉米多少钱一斤?要粮票吗?”江奔宇轻声问道。

“玉米八分钱一斤,要地方粮票;不要粮票,一毛二。”老汉的声音沙哑,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红薯干便宜,五分钱一斤,粮票现金都行。”

江奔宇想了想,家里的都是成年人,饭量都不小,只有秦嫣凤和两个孩子需要细粮,但细粮在黑市上很少见,而且价格昂贵,他现在手里的钱和粮票有限,只能先买玉米和红薯干垫肚子。玉米可以磨成面,做玉米糊糊、玉米饼子,红薯干可以直接吃,也可以泡软了煮着吃,都是能果腹的好东西。

“给我称十五斤玉米,十斤红薯干,用粮票付。”江奔宇从怀里掏出十五斤地方粮票——那是他这个月的口粮票,本来舍不得用,但现在换了全国粮票,正好用地方粮票买粮食。地方粮票只能在本地使用,不如全国粮票金贵,但用来买本地的粮食正好。

老汉接过粮票,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又用手指捻了捻,确认是真的,才拿起木秤开始称粮。他先称玉米,从麻袋里舀出一瓢玉米,倒进一个布口袋里,然后把布口袋挂在秤钩上,移动着秤砣,直到秤杆平衡。“叮铃”一声,秤砣碰撞着秤杆,发出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窑洞口回声格外清晰。玉米是金黄色的,颗粒饱满,带着太阳晒过的香气,闻起来让人心里踏实。

称完玉米,又开始称红薯干。红薯干黑乎乎的,硬邦邦的,是把红薯切成片,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制成的,虽然口感不好,但耐储存,而且饱腹感强。老汉同样称了十斤,装进另一个布口袋里,递给江奔宇。

江奔宇接过两个布口袋,掂量了一下,分量很足,心里很满意。他正准备把口袋背在背上,突然听到窑洞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几声响亮的吆喝:“巡逻队来了!都赶紧走!”

瞬间,窑洞里炸开了锅。所有人都慌了神,脸上的镇定和警惕都被恐慌取代。卖鸡蛋的老太太慌忙用蓝布盖住篮子,抱着篮子就往窑洞后面的小路跑,脚步踉跄,差点摔倒;卖灯芯绒布料的青年抓起布料,几下卷起来塞进怀里,也跟着老太太跑了;刚才那个矮胖男人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顾不上别的,顺着墙根就溜了;还有几个正在交易的人,也都纷纷四散逃跑,有的甚至顾不上自己的东西,只顾着逃命。

江奔宇心里一紧,头皮发麻,也顾不上多想,赶紧帮有一老汉把麻袋口扎好,一手扶他起来,随后也抓起自己的两个布口袋,就在前头往门口冲,那个老汉也是跟在他身后往外面冲。他知道,巡逻队都是带着枪和手电筒的,一旦被抓住,后果不堪设想。

外面的月光似乎更亮了,巡逻队的手电筒光柱在远处晃动,像一条条白色的毒蛇,在黑暗中四处搜寻。脚步声越来越近,还能听到巡逻队员的吆喝声:“都不许动!站住!”

江奔宇不敢走大路,钻进旁边的草丛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跑。野草有齐腰深,里面夹杂着一些带刺的灌木,划过他的脸颊和手臂,火辣辣地疼。背上的两个布口袋硌得肩膀生疼,里面的玉米和红薯干随着他的跑动来回晃动,重重地砸在他的背上。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跑,不能被抓住!

跑了没多远,他突然想起空间的功能,赶紧停下脚步,快速把两个布口袋放进空间里,减轻了身上的重量。这样一来,他跑起来就轻快多了。他继续往前跑,不敢回头,只知道拼命地往前冲,耳边只有风声和自己的喘息声。

巡逻队的脚步声和吆喝声在身后越来越远,江奔宇跑了约莫十多分钟,直到听不到任何声音,才敢停下来,靠在一棵大树上大口喘气。他的胸口剧烈起伏着,汗水浸湿了他的蓝布褂子,紧紧贴在背上,冰凉刺骨。他回头看了看,确认巡逻队没有追上来,才松了口气。

他从空间里取出自行车,翻身上车,用力蹬着踏板,朝着东风大队的方向骑去。自行车在土路上快速行驶,颠簸得厉害,他的身体随着自行车的晃动上下起伏,但他丝毫不敢放慢速度,只想尽快回到家,回到秦嫣凤和孩子身边。

又骑了半个小时左右,江奔宇才停下脚步,靠在一棵大树上休息。月光照在他身上,能看到他脸上的汗水和泥土,衣服也被划破了好几处,露出里面的皮肤。他从空间里取出粮票和现金,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都在,又取出那两个布口袋,看着里面的玉米和红薯干,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笑容。

虽然刚才的经历惊险万分,但他成功地卖掉了野猪肉,换到了粮票和钱,还买了粮食,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他低头看了看贴身藏着的三十斤全国粮票和五十块钱,心里充满了踏实感。有了这些,岳父家里至少能安稳一段时间了,也能有足够的粮食吃。

夜风吹过,带来远处村庄的鸡鸣声,一声接着一声,清脆响亮。天快亮了,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一丝鱼肚白。江奔宇挺直身子,调整了一下背上的布口袋,把自行车重新放回空间里,加快脚步往岳父家的方向走去。

土路在他脚下延伸,蜿蜒曲折,通往那个小小的村庄,通往那个有妻子、有双胞胎的小破柴房屋。那里有他的牵挂,有他的责任,也有他在这个艰难岁月里,拼尽全力守护的温暖。黑市的紧张和惊险还在心头萦绕,肩膀上被野猪肉勒出的疼痛感还在隐隐作痛,但怀里的粮食和粮票,却给了他对抗一切艰难的勇气。

他想起秦嫣凤温柔的眼神,想起两个孩子熟睡时的小脸蛋,想起秦宏良逗着单纯的笑容,心里就充满了力量。只要家人能吃饱穿暖,能平平安安,这样的夜晚,多来几次也值得。

天边的鱼肚白越来越亮,渐渐染红了半边天空。江奔宇加快了脚步,身影在晨光中越走越远,朝着家的方向,朝着希望的方向,坚定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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